发布时间:2017-05-04 17: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3月31日—2017年5月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1825603(审批窗口)
传真:0510-81823476
通讯地址:赌博网站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1楼
邮编:2140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下载 |
|
1 |
关于《惠山风景区南片区景观改造以及惠河路入口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锡环表复〔2017〕2号 |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