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9 15: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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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8日—2017年6月29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1825603(审批窗口)
传真:0510-81823476
通讯地址:赌博网站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1号楼
邮编: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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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江苏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80kt/a聚氨酯树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锡环管验〔2017〕10号 |
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