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7 15: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我市结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等文件,完成重污染天气固定源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25〔38〕号)要求,现予以公示。纳入清单管理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不同预警级别下相应的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