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8 17: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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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6日—2020年6月17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182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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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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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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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联众气体有限公司“10000空分智能制造分离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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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环管验﹝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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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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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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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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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环管验﹝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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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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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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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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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环管验﹝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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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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