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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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16-02613
- 生成日期
- 2016-08-03
- 公开日期
- 2016-08-08
- 文件编号
- 锡政发〔2016〕171 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赌博网站人民政府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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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网站人民政府文件
锡政发〔2016〕171 号
市政府关于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 66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1.我市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 1240元。城镇"三无"对象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等普惠、月发型政府发放资金应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尊老金)。
2.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 920 元,现高于此供养标准的地区,按就高原则执行。农村"五保"对象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等普惠、月发型政府发放资金应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尊老金)。
3.我市孤儿集中养育标准应由每人每月 1600 元提高到 1890元(含中央、省两级补贴 300 元/月),孤儿散居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 1100 元提高到 1300 元(含中央、省两级补贴 300 元/月)。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承担。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增加和核减,做到应保尽保。 四、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特困人员保障体系,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开展关爱服务,要做到一户不漏全覆盖。 五、要加强资金监管,按时拨付供养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特困对象供养经费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足额发放,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赌博网站人民政府
2016 年 8 月 3 日
赌博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3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