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8 13: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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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保局,新区建设环保局:
现将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省固管中心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于每年7月10日前将本辖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汇总数据报我局。
联系人:孙 茂 联系电话:0510-81823484
附件: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省固管中心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赌博网站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1日